維立風險管理有限公司

網站使用條款

主頁 / 網站使用條款

下列表明的使用規則適用於閣下對本網站的使用,請小心閱讀。

1. 定義

  • 「資訊」指資訊、資料、內容、分析、新聞、報告、程序、相片、圖像、圖表、視頻、音頻、軟件及其他材料及服務、通訊和其他有形的或無形的項目
  • 「個人資料」指用以識別個人身分的資料或敏感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年齡、地址、職業、聯絡、其他個人詳情和信用卡資料)dresses, occupations, contacts, and other personal details)
  • 「合眾願」、「本公司」、「本公司的」合眾願企業諮詢有限公司
  • 「合眾願各聯號公司」、「本公司各聯號公司」指合眾願的代理或許可人,及其各自的代理、職員、各聯號公司和雇員
  • 「使用規則」指不時修訂的下列表明之使用規則
  • 「第三方提供者」指除合眾願之外任何在本網頁上提供資訊或服務者
  • 「使用者」、「閣下」、「閣下的」指接通本網頁的任何人士
  • 「網頁」、「網站」指 www.ocf.com.hk 和由合眾願不時主持的其他網頁

2. 變更網頁

本公司可在任何時間行使完全酌情權,在不另通知的情況下決定在本網頁增加、修訂或從本網頁刪除任何資訊或改變本網頁的展示方式、內容或功能。

3. 使用者的行為

作為使用本網頁的條件,閣下不得:

侵入、強行入侵、接通、使用或者企圖侵入、強行入侵、接通或者使用本公司伺服器的任何其他部分,及/或未經本公司對閣下發出許可的任何資料區;

限制或制止任何其他使用者使用并享用本網頁;

發帖或傳輸任何種類的違法、欺詐、中傷、誹謗、淫褻、色情、褻瀆、恐嚇、污穢、討厭、令人反感或其他不良或過份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傳輸含有或慫恿可構成刑事罪、導致民事責任,或者以其他方式違反任何當地、國家、全國性或外國法律的行為的資料;

發帖或者傳輸任何廣告、游說、連鎖信、層壓式推銷計劃、投資機會或計劃或其他未經要求而提供的商業通訊,或濫發電子郵件或泛滿屏幕;

發帖或者傳輸含任何病毒、欺騙程序、蠕蟲或者其他有害成分的任何資訊或者軟件;

發帖、發布、傳輸、複製、派發或以任何方式利用從本網頁取得的任何資訊作商業用途;

或者上載、發帖、發布、傳輸、複製、或以任何方式派發從本網頁取得的受版權或其他所有權保護的資訊,或者未經著作權人或權利持有人事先的書面許可而就該等資訊作出衍生作品。

閣下對本網頁或其中提供的資訊無任何權利,及除使用規則許可者外,閣下不得為任何目的,以任何方式使用本網頁提供的資訊。

4. 第三方資訊

資訊中可能含有由第三方提供者提供或由合眾願從其他參考資料或來源獲取的資訊。本網頁中涉及任何人士、產品或者服務的資訊,不得視為合眾願推薦或認可者。

若任何資訊並非最新的,合眾願概不負責;合眾願對該等資訊不另核實。因此本公司對該等資訊不承擔任何責任。閣下使用及依賴該等資訊,風險自負。

5. 本網頁的連接

本網頁的連接可將閣下連往其他網址而閣下承認並同意,合眾願及其各聯號公司對連接網址所提供的任何資訊的準確性或有效性,不負任何責任。

連接其他網址並不構成合眾願對該等網址或者該等網址所提供的資訊、產品、廣告或其他材料的認可。

6. 補償

閣下同意就閣下違反使用規則的任何一款及/或使用本網頁有關或因此而產生的任何責任、損害賠償、申索、訴訟、費用及支出(包括但不限於法律費用)而為本公司提出抗辯,作出補償並使本公司及合眾願各聯號公司不受傷害。如有必要,本公司可能參加任何申索或者訴訟的抗辯及參與任何和解商議。若無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作出任何對本公司權利或者義務有不利影響的和解。本公司保留權利,在向閣下發出通知後,自費行使對任何申索或者訴訟的獨有抗辯及獨有控制。

7. 知識產權權利

本網頁存有的一切知識產權權利屬於合眾願或者經合法特許合眾願用於本網頁。在此保留適用法律項下的一切權利。除經合眾願明示許可者外,鑒於本網頁按適用法律具有版權,因此閣下不得以任何方式上載、發帖、發布、複製、傳輸或者派發本網頁的任何成分或者在其上設定衍生作品。

閣下同意本公司可自由及無需支付閣下任何款項的情況下使用、披露、采用、更改任何及所有由閣下就有關網頁及/或服務提供給本公司的概念、技術、建議、提議、意見及其他通訊及資料(“回應”)。閣下謹此放棄及同意放棄任何及所有有關本公司使用、披露、采用及/或更改閣下任何或所有的回應而向本公司追索任何代價、費用、版權費、收費及/或其他付費的權利及追索。

8. 有限責任及保證

所有資訊僅供閣下作一般參考。合眾願對該等資訊不負任何責任。

閣下接通及使用本公司的網頁,風險自負而本公司的網頁乃按照當時的情況及可接通性而提供。本網頁僅供閣下個人使用及本公司不發表任何聲明或作出任何保證,無論是明示的或暗示的,包括但不限於,就任何具體的目的對適銷性或適用性作出任何保證。

就本網頁或者其他方面而言,本公司的全部責任及閣下的全部補償,僅為再度提供不完備的服務。在那些不許可對某種責任作出免除或者限制的司法管轄區,本公司的責任將規限於法律可容許的最大程度內。本公司對透過本公司的網頁所提供的任何材料、產品或者服務不作認可、保證或擔保。本公司對閣下與任何第三方之間所做的任何交易,並非為及不會成為其中的一方。

合眾願及其各聯號公司均不擔保或者承擔下列任何責任:本網頁提供的資訊是否準確、充足、及時或可靠,或是否除一般參考外還可用於任何目的;本網頁提供的資訊是否無缺陷、錯誤、遺漏、病毒或可改變、刪除、加於或損壞閣下的軟件、資料或者設備的任何有害物;經互聯網發出的訊息不會被截、中斷或丟失;接通時,本網頁可用或者不中斷;或本網頁的缺點會被糾正。

在任何情況下,合眾願或其各聯號公司對閣下或者任何其他人士因使用或不能使用該等資訊所發生的任何直接的、間接的、附帶引起的、特別的、懲罰性的或者間接性的損失(包括任何業務或盈利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即使合眾願或其聯號公司已知悉可能會有該等損害賠償,亦是如此。

閣下在使用或者解釋該等資訊時,應只運用並依賴自己的技能和判斷。閣下有責任確保使用該等資訊須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規定。

本使用規則所含的責任限制適用於適用法律所許可的最大限度。

9. 私隱政策

有關本公司的私隱政策及做法,請參閱本公司的私隱政策聲明。如果服務需收集個人資料,閣下亦應參閱與表格相連的有關使用者協議,閣下的個人資料經該表而收集。 凡欲瞭解本公司如何使用曲奇檔案,亦請參閱本公司的私隱政策聲明。

10. 部分無效

本使用規則的任何規定如在任何司法管轄區法律下成為不合法、無效或不能強制執行,此將不得影響其在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法律下的合法性、有效性或者可強制執行性,亦不得影響本使用規則任何其他規定的合法性、有效性或者可強制執行性。 11. 其他事項

11. 其他事項

任何對違反本使用規則的寬免均不得構成對任何其他違反的寬免。本使用規則中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並不影響其解釋。

12. 規限法律及司法管轄權

本使用規則應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的規限。閣下同意接受香港法院的非專屬司法管轄權的管轄。

13. 中文本

如果本使用規則的中、英文本有任何衝突或者不符,應以英文本為准。如果中文本的任何部分有不清晰之處,應參照英文本。中文本不得翻譯成英文,以供比照或解釋英文本。

合眾願企業諮詢有限公司機構標誌使用指引

凡有意使用合眾願企業諮詢有限公司機構標誌的人士,必須先遞交機構標誌使用電子郵件,取得合眾願公司授權,方能使用。

合眾願企業諮詢有限公司擁有全權審批標誌使用申請。提交電子郵件不構成批准。合眾願公司有權在審批申請時提出附帶條件。

條款及細則

  1. 合眾願企業諮詢有限公司機構標誌屬合眾願公司全權擁有,未經合眾願企業諮詢有限公司事先書面授權,不得使用。 使用權僅限於電郵所列明的申請人。 申請人必須填寫電郵內所有欄目,在電子郵件內指定的使用期限首日前,提前最少五個工作日遞交電郵。 任何未經批准又/或在未滿足審批的附帶條件前使用標誌者, 合眾願公司將保留權利,採取法律行動,恕不另行通知。
  2. 合眾願企業諮詢有限公司有權立即終止、撤銷、 修改或暫停全部或部份已獲審批的使用權或與審批程序相關的任何權利(包括附帶條件)。 合眾願公司可隨時行使其絕對權而毋須提供理由或承擔責任、賠償或提出事先通知。
  3. 合眾願企業諮詢有限公司機構標誌使用權以個別項目作為審批基礎,相關項目的名稱必須在電郵內註明。未經合眾願公司事先書面同意或批准,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將合眾願公司的機構標誌,擅自引用或附加於未經審批的項目/計劃、活動或用途。當申請人完成、終止或退出電子郵件所列的項目後, 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合眾願公司機構標誌及所有包含合眾願公司機構標誌的物料,並必須在所有相關資源及媒體, 包括但不限於其電子檔案中,移除及刪除合眾願公司機構標誌。
  4.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即表示同意並遵行以下條款,無一例外:
    • 申請獲批准後,申請人即時接受並遵守附件所列舉的企業品牌規範指引的條款及細則約束,以及由合眾願企業諮詢有限公司在任何時間提出的修改。
    • 合眾願企業諮詢有限公司有權向申請人終止已審批的機構標誌使用權,並毋須承擔任何責任或賠償。
    • 在以下情況下立即停止使用合眾願公司機構標誌: (i)在電郵所列的項目結束日後; (ii) 項目完成時; (iii) 項目終止時; (iv)退出項目時;或 (v)應合眾願公司要求;以最先發生者為準;
    • 在發佈包含合眾願企業諮詢有限公司機構標誌的材料前不少於兩個工作日,將材料的最終版本提交合眾願企業諮詢有限公司進行審批。如未經合眾願企業諮詢有限公司事先書面認可,不得發佈或使用有關材料。合眾願企業諮詢有限公司保留唯一及絕對的審批權。
    • 並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獨有司法管轄權管轄。
  5. 合眾願企業諮詢有限公司收集的資料,只會用作審批及評估申請的用途。 合眾願公司將按照私隱政策聲明處理所收集的資料。 有關合眾願企業諮詢有限公司私隱政策聲明的詳情,請瀏覽: https://www.ocf.com.hk/privacy-policy/
 

此中文譯本僅供參考,如文義與英文版本有任何牴觸或不相符之處,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如就使用合眾願公司機構標誌有任何疑問,請發送電郵至 info@ocf.com.hk查詢。